『麗斯盃』2019活動攝影比賽章程

澳門沙龍影藝會主辦 麗斯攝影器材行贊助

 

一. 宗 旨: 為推廣攝影藝術,鼓勵會員及影友積極創作,從而促進彼此間的影藝交流。

二. 資 格: 凡愛好攝影人仕均可參加。

三. 參加辦法:

  • 內 容: 須以主辦機構於2019年內舉辦的各項活動為題材(包括會慶、季會及外影活動等)。
  • 規 格: 作品應為8吋乘10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,不需裝裱。
  • 數 量: 每位作者參加張數不限,不設退件。 作品識別: 每幅作品背面須寫上題名、作者姓名及聯絡電話。如資料不詳者,主辦機構有權取消其- 參賽資格。
  • 截止日期: 2020年1月15日
  • 收件地點:
    • 澳門沙龍影藝會 -- 澳門士多紐拜斯大馬路18號E翠華大廈一樓G座
    • 麗 斯攝影器材行 -- 澳門新橋渡船街57號地下
    • 龍影數碼沖印 -- 草堆街1號A地下

四. 評選日期及地點: 容後公佈

五. 展出及頒獎日期: 容後公佈

六. 獎 項:

  • 冠軍---------可獲獎盃乙座及MOP1,000.00
  • 亞軍---------可獲獎盃乙座及MOP600.00
  • 季軍---------可獲獎盃乙座及MOP300.00
  • 優異三名-----各得MOP200.00

七. 附 則:

  1. 為鼓勵影友參加, 每位參加者最多只可獲一個獎項。
  2. 獲獎者有責任提供底片或作品原大數碼檔案,獲獎作品的使用權,屬主辦機構所有,主辦機構得在任何情況下,享有權利把獲獎作品作出版、上網及宣傳之用,不需預先徵求獲獎者同意及不需給予任何報酬。
  3. 所有作品中涉及之著作權及肖像權等問題, 均由作者自行負責。
  4. 參賽者得承認本章程及評選委員會之決定。
  5. 本章程如有未盡完善之處, 得由主辦機構隨時修改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