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第二十二屆澳門美食節 』公開攝影比賽章程

『第二十二屆澳門美食節 』公開攝影比賽章程

第二十二屆澳門美食節統籌委員會主辦
澳門沙龍影藝會協辦

一. 宗旨: 為推廣攝影活動, 通過作品反映『第二十二屆澳門美食節』的盛況。

 

二. 資格: 凡愛好攝影人仕均可參加。

三. 參加辦法:

  • 內 容: 須以主辦機構於2022年11月18日至12月4日假西灣湖廣場舉行之『第二十二屆澳門美食節』為題材。
  • 規 格: 作品應為8吋乘10吋之彩色照片, 並須裝裱於10吋乘12吋之黑咭紙上。遞交作品時, 須連同其原大數碼檔案或底片一併交到收件地點。
  • 數 量: 每位作者參加張數不限。
  • 作品識別: 每幅作品背面須寫上題名、作者姓名及電話。資料不詳者, 恕不接受。
  • 截止日期: 2022年12月18日
  • 收件地點:

    澳門飲食業聯合商會—宋玉生廣場335-341號獲多利大廈8樓R、S、T室
    澳門沙龍影藝會—士多紐拜斯大馬路18號E翠華大廈一樓G座
    龍影數碼激光沖印—草堆街1號A地下
    

四. 評選日期及地點: 容後公佈

五. 展出及頒獎日期: 容後公佈

六. 獎 項:

  • 冠軍一名----可獲獎盃乙座及獎金MOP5,000.00
  • 亞軍一名----可獲獎盃乙座及獎金MOP3,000.00
  • 季軍一名----可獲獎盃乙座及獎金MOP2,000.00
  • 優異獎十名--各得獎盃乙座及獎金MOP1,000.00

七. 附 則:

  1. 為鼓勵影友參加,每位參賽者只可獲一個獎項。
  2. 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, 主辦機構有權將參賽作品作出版、上網及宣傳之用,不需徵求參展者同意及不需給予任何報酬;作者有責任提供底片或作品原大數碼檔案,以供主辦機構印製展品、刋物及製作宣傳品。
  3. 所有作品中涉及之著作權及肖像權等問題, 均由作者自行負責。
  4. 獲獎者須親臨頒獎典禮領獎, 不設代領, 如因事未能出席者, 需在指定日期的辦公時間內, 親臨澳門飲食業聯合商會領取, 逾期不領, 作自動放棄處理。
  5. 參賽者得承認本章程及評選委員會之決定。
  6. 本章程如有未盡完善之處, 得由主辦機構隨時修改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