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第二十四屆澳門美食節 』公開攝影比賽章程
第二十四屆澳門美食節統籌委員會主辦
澳門沙龍影藝會、澳門美食之友攝影會 協辦
一. 宗旨: 為推廣攝影活動, 通過作品反映『第二十四屆澳門美食節』的盛況。
二. 資格: 凡愛好攝影人仕均可參加。
三. 參加辦法:
內 容: 須以主辦機構於 2024 年 11 月 15 日至 12 月 1 日假西灣湖廣場舉行之『第二十四屆澳門美食節』為題材。同時,為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75 週年及澳門回歸祖國 25 週年,本屆特於場內舉辦「華夏風采漢服比賽」,歡迎影友到場拍攝。
規 格: 作品應為 8 吋乘 10 吋之彩色照片, 並須裝裱於 10 吋乘 12 吋之黑咭紙上。遞交作品時, 須連同其原大數碼檔案或底片一併交到收件地點。
數 量: 每位作者參加張數不限。
作品識別: 每幅作品背面須寫上題名、作者姓名及電話。資料不詳者, 恕不接受。
截止日期: 2024 年 11 月 25 日(星期一)
頒獎日期: 美食節結束前(日期及時間容後公佈)
收件地點:
- 澳門飲食業聯合商會—宋玉生廣場 335-341 號獲多利大廈 8 樓 R、S、T 室
- 澳門沙龍影藝會—士多紐拜斯大馬路 18 號 E 翠華大廈一樓 G 座
- 龍影數碼激光沖印—草堆街 1 號 A 地下
四. 展出及頒獎日期: 容後公佈
五. 獎 項:
- 冠軍一名:可獲獎盃乙座及獎金 MOP5,000.00
- 亞軍一名:可獲獎盃乙座及獎金 MOP3,000.00
- 季軍一名:可獲獎盃乙座及獎金 MOP2,000.00
- 優異獎十名:各得獎盃乙座及獎金 MOP1,000.00
六. 附 則:
- 為鼓勵影友參加,每位參賽者只可獲一個獎項。
- 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, 主辦機構有權將參賽作品作出版、上網及宣傳之用,不需徵求參展者同意及不需給予任何報酬;作者有責任提供底片或作品原大數碼檔案,以供主辦機構印製展品、刋物及製作宣傳品。
- 所有作品中涉及之著作權及肖像權等問題, 均由作者自行負責。
- 獲獎者須親臨頒獎典禮領獎, 不設代領, 如因事未能出席者, 需在指定日期的辦公時間內, 親臨澳門飲食業聯合商會領取, 逾期不領,作自動放棄處理。
- 參賽者得承認本章程及評選委員會之決定。
- 本章程如有未盡完善之處, 得由主辦機構隨時修改之。




